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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765
信件名称: 关于小区物业转供电价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2-22
信件内容: 明珠世纪城小区商户用电为转供电,我们这电费收取是1元/1度,2019年第二次降低工商业电费,我们这里依旧还是1元/1度。国家政策红利完全没有落实下去,转供电从电网卖给小区加上损耗,实际落到商户头上有0.8就不错了!!物业费我们已经交的比住户多了(住户0.55,商户1),电费国家严禁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加价和牟利。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卫东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2-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经了解,明珠世纪城商户由明居物业转供电,符合供电经营政策。因明珠世纪城是明源集团所建造,依照国家政策,区域内商铺的电力供应可以由其自己经营,其电费收费标准不需按照国家统一定价。明珠世纪城商业用电收费标准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此外,商户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明居物业与商户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所规定,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非任意收取。         下一步,我区会督促明居物业将与供电相关的必要信息进行公示,消除与商户间的误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137832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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