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卫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水节约〔2023〕245号)等有关规定,广泛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制订了《卫东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16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lslj@163.com
2.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90号院
附件: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东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