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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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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决策事项目录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1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327号)有关要求,经政府同意,现将《卫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卫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630

  


  件:

 

卫东区人民政府202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内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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