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工信局“万人助万企”政策解读
紧紧围绕“四区”建设,“四个卫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制造业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省市出台一系列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梳理如下:
一、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一)支持重点
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强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和新材料5大优势产业,做优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5大传统产业,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6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改造升级;支持 “工业四基”企业不断加大设备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二)申报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且正常经营2年 (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在计算区间内,申报项目设备购置、研发投入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税后)。
4.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2021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规范完整。
5.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支持方式
河南省2021年转型发展攻坚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不高于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研发实际投资30%的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 〔2020〕76号)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一)申报条件
1.在平顶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项目的企业必须申请加入河南省财政企业信息系统并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经济效益月报、年度决算报表及其它相关财务信息资料(经国家、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单位除外)。
3.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对象及奖励办法
1.2019年度内,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20万元。
2.2019年度内,经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进入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入库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8万元。
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增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且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系统、财政部门信息系统,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万元。获得2019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进入“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前十强的获奖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政策依据:《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工信〔2020〕117号)
备注:2021年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根据往年惯例,今年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可参考(豫工信联规 〔2020〕76号)、(平工信〔202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