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卫双随机办〔2021〕30号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卫东区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务实高效、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3个单位对卫东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平顶山市卫东区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平顶山市卫东区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3个部门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卫东区重点用能单位,按照10%的比例抽取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四、联合检查内容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监督检查。
(二)区统计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情况监督检查。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
五、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随机抽取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任组长、其他单位执法人员为组员的检查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单位)在监管对象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发送给区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依法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口头、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在《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六、记录检查结果
(一)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二)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事项。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七、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 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及时报送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