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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楼街道办事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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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乡、办事处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姓名职务分   工
马英杰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孙鹏辉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主持办事处行政全面工作。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申楼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申楼街道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申楼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区申楼街道办)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区申楼街道工委、区申楼街道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职能转变。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 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将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领城集中,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区申楼街道工委、区申楼街道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区申楼街道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辖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型、社区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标本兼治,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社区(村)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益督,对全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村)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人防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申楼街道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区城经济社会发展。

(二)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祖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村)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题者队伍为社区(村)发展服务。

(五)负责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村)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村)治理,推动形成社区(村)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村)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负责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等各项规划;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重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繁荣区域经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财攻的要求,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申楼街道工委、区申楼街道办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群众来访接待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4、区申楼街道工委、区申楼街道办设下列6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座服务站)。

(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三)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中心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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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5-705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