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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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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0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乡、办事处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

东工人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
    (二)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四)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团体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五)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六)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七)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

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

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统计,企业服务协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财务、信息化、商务、金融服务、农村水利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四)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六)推进社区(村)建设,指导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村民)依法自治,完善基层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七)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八)根据授权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

事业单位:

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卫东区平安大道东段东湖东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电话:0375-3260115、3262089

 

主要负责同志:

  震(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乐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