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垂直部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上级的工作计划、部署。
二、向区公安机关和政府提出消防工作建议,积极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督促存险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检查、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
五、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案全技术标准。
六、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掌握火灾情况,做好火灾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按照权限对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实施施工监督和参加竣工验收。
八、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行为。
九、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消防监督工作。
十、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工作职责。
地址:东安路南段路东
电话:0375-399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