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0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垂直部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卫东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环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宣教法制股、环境监控中心4个股室,下设环境监测站、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2个事业单位。
二、班子成员职务、分工、电话
(一)桑俊峰,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卫东生态环境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工作。
(二)贾建波,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环环境管理股(含大厅窗口),负责行政审批、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三)李晏茹,环境监测站站长。负责环境监测站工作。
三、单位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375-3992773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86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