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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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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平卫办法〔2013〕37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31 关键词 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主题分类 清理结果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卫办法〔2013〕37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平政办〔2013〕53号)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为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卫东提供法制保障。 

二、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各单位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2010年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重点 

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一)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 

(二)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 

(三)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不一致的。 

(四)与国务院部门和省、市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的。 

(五)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或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影响执行效力的。 

四、组织实施 

清理工作采取集中清理的方式进行,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与(每个单位抽调1名工作人员,名单由上述单位于12月6日前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清理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从2013年12月3日开始至2014年3月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制订方案,强化责任,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公布清理工作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监督电话:0375-6187180 。各单位要按照清理范围,于2013年12月10日以前将单位制定的所有文件目录(含电子文档)和文件原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 

(二)清理审查阶段(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按照同步分级的要求,各单位同时开展清理工作,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提出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应予废止的具体意见,制定机关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对清理意见有异议的,制定机关可以作出说明,由上级部门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各单位的总结报告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全区清理情况,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期限报市政府。 

(四)汇编公布阶段(2014年1月1日至3月1日)。各单位汇总整理继续有效、修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巩固清理成果,方便群众查阅。对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如期完成。在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有错不纠、敷衍塞责、统计数据混乱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蒋代军    电话:0375-6187180 

附件:1.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2.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修改)

3.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

4.201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抽调人员登记表

                          

2013年12月5日 

附件1

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报送审核目录

(拟保留)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规范性文件

名  称

发文

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保留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2

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报送审核目录

(拟修改)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 称

发文

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修改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3

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报送审核目录

(拟废止/失效)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规范性文件

名 称

发文

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废止/失效

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4

201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抽调人员登记表

单位:                                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   

联系方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