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编号:4104032024001号
平顶山市全代物资有限公司:
你于2024年3月4日提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的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颁发、送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