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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卫健委2025年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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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平卫卫传罚〔2025〕1号

卫东爱齿口腔门诊部

91410403MAD93L897H

刘涛

使用未达到消毒要求的器械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 1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5月20日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平卫卫传罚〔2025〕2号

卫东黄珠平中西医结合诊所

92410403MACKEY9W5J

黄珠平

未配备防护设施从事医疗废物收集。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

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6月5日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