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平卫卫医罚〔2025〕1号 | 平顶山市卫东区眉匠美容美甲店 |
| 崔江燕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叁百元整(3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2025年2月17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2号 | 郑明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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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处方权给患者开具处方 |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郑明奇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22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3号 | 范群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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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柒拾元整(47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范群阳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22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4号 | 魏俊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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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整(120元);3、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魏俊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22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5号 | 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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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照注册的儿科专业执业范围执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柒拾元整(27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陈平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22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6号 | 卫东博华口腔门诊部 |
| 刘向华 | 未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口腔种植专业诊疗活动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柒佰陆拾元整(376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 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5年6月9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7号 | 卫东黄珠平中西医结合诊所 | 92410403MACKEY9W5J | 黄珠平 | 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黄国方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警告、罚款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5年6月5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平卫卫医罚〔2025〕8号 |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医院 |
| 王新阳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 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5年6月19日 |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