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卫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现将信用分类监管贯穿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积极应用本地区企业风险分类结果,建立健全与企业风险分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信用监管工作作出努力。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探索实践,着力破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难点问题,以点带域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
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采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积极应用本地区企业风险分类结果,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注重应用,提升效能。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应用本地区企业风险分类结果
全区企业信息风险等级包括A(低风险)、B(中风险)、C(中高风险)、D(高风险)四个等级。各成员单位在抽取检查对象时,既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可采取一次抽取多个风险等级、一次抽取一个风险等级、一次抽取多个风险等级后分批次派发抽查检查任务等方式),又要结合对检查对象的分类标注,做到检查对象与抽查检查事项相统一,防止出现同一信用等级的企业与检查事项不匹配问题,确保抽查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按照信用风险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管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根据不同风险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对其实施动态调整。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类别,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提高监管效能。
1、A(低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以企业自治为主,除根据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案件线索转办交办,以及按计划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
2、对B(中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
3、对C(中高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0%。
4、对D(高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20%。
(三)持续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标准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依托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河南开展工作,必须保证抽查数据的准确、完整,必须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形成监管闭环,做到“后续处置无例外”。
(四)不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将企业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该企业名下,向社会进行公示。既要用市场手段倒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又要通过联合惩戒行政手段让违法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信息安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系统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是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的内部参考指标,不得向社会和企业公开。
(三)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合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共同促进卫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工作的积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