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态环境系统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通知,自2022年6月22日起,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全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统一划至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平顶山生态环境卫东分局现无环境监察执法权,无法行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