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按照《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办〔2024〕34号)文件精神,卫东区召开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及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会上,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受理中心负责人就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意义、作用进行了阐明,并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度讲解。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负责人就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企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任务,根据企业内部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推进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根据制定的行动方案,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辖区重点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要立即启动,分批组建逐渐完善,并同步参与仲裁案件的化解工作中,确保调解组织的作用真正发挥到位。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也为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文字:张高丽 审核:王伯果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