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卫法办〔2023〕5号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经征求意见,卫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卫东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落实。
卫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卫东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法办〔2023〕1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法办〔2022〕23号)《中共卫东区委关于印发<法治卫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卫东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平卫发〔2022〕4号)《中共卫东区委 卫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平卫发〔2022〕5号)《中共卫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卫东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卫法〔202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结合,突出重点,细化标准,分类施考,精准评价,客观公正,通过考核,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考核组织
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
根据考核对象法治建设职责,将考核对象分为三大类(详见附件):
(一)各街道;
(二)党委各部委;
(三)政府各部门。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日常评价、集中评查、加减分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总分由日常评价、集中评查和加减分评定组成。考核对象实际考核内容不足100分的,根据实际考核得分进行加权换算。
(一)日常评价得分(80分):根据被考核单位在2022年通知报送材料的各项工作中报送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二)集中评查得分(20分):收集汇总各单位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监督情况,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法治建设、审计、统计等重要论述情况。执法单位要将执法数据等内容写入工作报告)进行评查。
(三)加减分评定:对推进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表扬表彰的,或经验做法被推广的,分别给予3、2、1分值的加分,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同一表彰奖励事项以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因违法违纪、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力等,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者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恶劣的,予以扣分,累计扣分原则上不超过10分,情节严重的,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内容
《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卫东工作要点》(平卫法〔2022〕9号)明确的工作任务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落实省、市府院联席会议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坚持分类施考,对各考核对象的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其所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差异化设定。
六、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考核主体的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反馈,并分类进行排名并按有关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审定,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作为监督执纪和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参考,作为评定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单位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开展自查,统筹本地本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做好本次考核工作作为检验成效、端正态度、改进工作的过程,确保考核顺利实施。
(二)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所承担的考核事项全面完整,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工作资料和印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舞弊现象的单位,一经查实,一律降低一级考核等次,直至不合格。
(四)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区委依法治区办(联系电话:7079762)、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018567)联系。
附件: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象名单及分类
附件
2022年度法治卫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象名单及分类(47个)
一、各街道(12个)
五一路街道、优越路街道、建设路街道、东安路街道、东环路街道、东工人镇街道、光华路街道、鸿鹰街道、北环路街道、东高皇街道、蒲城街道、申楼街道。
二、区委各部委(6个)
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
三、区政府各部门(25个)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信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