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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科学技术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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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0-0002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卫东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区科技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坚持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内容进行培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政务能力素质,为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监督等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有效地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对外公开。同时,按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等内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218.8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认识略有不足,少数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政务工作按分工由负责人员处理,与己无关;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主要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对政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业培训,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19年度无存在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