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成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各中小学、幼儿园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不断强化对校园欺凌行为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近年来,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教体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卫东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卫东区教育体育系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校园欺凌行为预防工作,明确了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细化了职责,压实了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全区教体系统坚持把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计划,把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安全课程,扎实开展经常教育、专题教育和针对性教育。各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普及相关知识,尤其是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确保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了防欺凌专题教育,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了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利用聘任法制副校长等活动,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教育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处理伤害事故,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三、加强摸排调查,精准把握防治底数
各学校根据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对欺凌实施者实行不同程度的教育惩戒、对欺凌受害者实施安抚保护和心理疏导。一是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师生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线索,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是加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三是加强校园防控。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是加强关爱保护。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四、加强校园管理,突出校园安全防范重点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校内校外都是重点。近年来,全区学校不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校园“三防”(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投入,认真落实学校监控设施重点部位全覆盖和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要求,确保学生进入校园即进入监控范围。同时,学校正在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力争年底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联防,切实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全区学校认真落实学校封闭式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大门口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全区学校通过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不断加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校园安全检查和值班巡查,及时发现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措施。全区所有寄宿制学校宿舍均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管理员资格审查、出入人员管理、请销假、夜间巡查等管理制度。
五、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按照要求建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督导部门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
总之,防欺凌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政治任务,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我局会继续加大力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让广大家长放心、学生舒心,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快乐生活!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卫东公安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