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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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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秘、统计、保密、车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党团组织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

(二)法制办公室。制定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查修改区政府各部门上报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机关发送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对上报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指导或参与检查全区的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认定区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初审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协调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与政府各部门之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三)基层管理股。管理和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对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全区律师队伍建设和执业律师的年度注册登记工作;组织对律师、工作人员办案质量、数量和执业纪律等的检查工作。

(五)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报道;购买发放、编印普法宣传材料;搞好法治报刊的征订工作;协助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物;贯彻实施普法规划和创建法治城市;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工作机制,促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八)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790号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5-7079668

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