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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机构、学校及周边环境监督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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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工作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为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优化群众就医环境,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创文工作紧密结合,对医疗机构、学校周边有无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显著位置是否设置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创文氛围营造是否浓厚;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志愿服务、残疾人服务设施是否健全;显著位置是否有禁烟标识,室内是否全面禁烟;是否有性病等内容暴露的商业广告进行全面排查。

卫生监督员人员按照文明城市标准逐条对照,详细介绍具体要求,针对禁烟标识不规范、校园周边公共场所证照未公示等问题,现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即刻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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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共立案调查医疗机构、学校周边公共场所案卷2卷;现场整改到位问题13条,清除不规范商业广告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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