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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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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平顶山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与发布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社会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承担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丁保丽     电话:0375-3253001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贯彻落实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全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来信来访及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负责人:闫帅      电话:0375-3253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

(三)接收安置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平顶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接收和审核工作;承担市局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相关工作。

负责人:毛丹丹      电话:0375-3253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

(四)优待抚恤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核报批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

负责人:贾山营、王颖      电话:0375-3253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

(五)就业创业服务股:

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制定退役军人分类教育培训政策和计划;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负责人:毛丹丹       电话:0375-3253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

局属事业单位:

卫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任:吴浩  

任:闫帅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址: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附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