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指南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卫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卫东区审计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顶山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特制订《卫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卫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卫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具体包含如下信息:
1、组织机关
主要包括:卫东区审计局机构概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及解读、本级政府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审计机关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等。
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构主要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等。
5、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此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通过政府公告、电视等公共媒体辅助性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2.网上平台。通过卫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二)受理机构
卫东区审计局
咨询电话:0375-3992702
通讯地址:卫东区东安路街道人民巷8号
邮政编码:467021
电子邮箱:pdswdqsjj@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