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1754-0001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1月
至2023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二十一条规定,卫东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2月15日,对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是卫东区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命令;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社区建设和社会体育工作;布置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组织机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及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计划、财务、统计、审计及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全区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区直学校的党建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存在个别项目未参加政府采购;部分支出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始凭证不齐全;个别固定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会计处理不规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存在个别会计处理不规范;个别购置固定资产未计固定资产账;原始凭证处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四、审计建议
1.加强对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改变资金用途,严禁专项资金长期未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财务制度,各校财务人员实行权责分离管理,强化财务人员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法律观念。
3.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采购,规范采购程序,减少不必要支出。
4.健全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固定资产的购买、调拨、报废等变化,及时登记并完善资产台账,同时定期盘点、对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5.提高教育系统公务卡使用率,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的结算目录执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
6.规范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确保会计核算及时、准确。
7.对于往来款要及时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强化往来款项的管理,定期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及时结算结转。
8.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并有效开展内审工作,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在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内控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