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指南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东区市场监管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内容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单和机构职能;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职责;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事项;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诚朴路137号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5-3963299
电子邮箱:wdgsfjbgs@163.com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有以下2种渠道:
1. 卫东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 weidong.gov.cn/
2.“卫东区市场监督局”微博号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1、 现场受理。申请人可自行到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封正面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收件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诚朴路137号院。
邮编:467000
(二)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