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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东区消费者协会 2022年消费警示(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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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2-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一年一度的“双11”网络集中促销大幕已经拉开,各种玩法层出不穷、各种福利应接不暇,为使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买的省心、买的安心,卫东区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消费、理性消费。

1、货比三家,注重信誉

  尽量选择经营资质全、信誉等级高、订单规模大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网购前,要对商品多查、多看、多对比,从历史价格、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商品质量、卖家信誉进行评估。

2、摸清套路,防范陷阱

  要提前关注价格变化,了解商品市场价,避免陷入明降实涨、借促销清库存、预付定金直减等套路。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电商直供”“拼购”等各种“噱头”。不要被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冲昏头脑,产生冲动消费。要看清区分“定金”和“订金”,一般来说,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

3、注意防范,保护隐私

  “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也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广大消费者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等。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避免点击不明链接。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能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

4、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网购后要妥善保存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购物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及时联系网络交易平台解决。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或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投诉(投诉电话:所在地区号+12315),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疫情防控,时刻牢记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双11”网络促销,广大消费者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领到快递后及时进行消杀。

  卫东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全区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

1、遵规守纪。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主动化解消费纠纷,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2、严控质量。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或者有效期限。不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不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不销售禁售限售商品。

3、合法促销。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促销规则,及时将相关规则明确提示和告知消费者,保证活动内容公开、透明。不开展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不开展违法有奖促销活动;不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不实施商业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利用数据优势“杀熟”;不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开展刷单炒信行为。在进行商业性信息发送、商品或者服务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行为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4、强化服务。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畅通客服热线,积极协助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