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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城市管理局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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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一、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订卫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区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等方面的管理责任的行政执法职能;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工作。

(六)负责区管道路的占道开挖报备和区管道路、路灯、排水设施、游园绿地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重大活动及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审批上报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做好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转来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指挥派遣,并将办理结果核对后向区指挥中心反馈;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做好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城市管理综合科、党群工作办公室。

事业单位:

卫东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卫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卫东区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

 

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周亚玲


东区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电话:0375-3987388,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东段790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