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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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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机构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的改革意见。

(二)负责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负责区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负责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六)负责落实区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区直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监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办事效率等实施效能监察;负责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区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监督工作人员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承办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服务承诺及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九)负责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区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管理卫东区政务服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十一)研究拟定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全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和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区卫东网的建设、安全管理及维护。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大数据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纪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财务、党群、人事等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单位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捡查等工作

(二)审批改革股。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区属部门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承担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组织起草数据管理、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等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贯彻落实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标准,以及大数据收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与标准;负责制定全区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

    (四)电子政务股。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政务信息化需求;负责组织全区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本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为果;负责全区政府内网建设管理,负责本级政务云平台、欧务务平台(包括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建设管理统筹规划与管理本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统筹协调全区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政府网站建设及技术保障;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等保障;负责全区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负责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