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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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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

内设机构及职能


        单位名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东分局

   办公地址:卫东区劳动路与湛河北路交叉口天宇大厦17、18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5-3961706

   邮箱:wdgtfj@163.com

根据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并设置24个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综合业务等工作。

二、财务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三、党建办公室。协助党总支抓好全局党建工作,组织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监督、学习、管理、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

四、人事承担分局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晋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对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职能,检查党员、干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律的行为;承办局班子、纪检组和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交办的工作。

综合股。负责全局工会、妇联、计生、共青团、政法、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工作。

七、信访工作股。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负责承办信访件报主管领导批示,负责信访群众答复回复;负责“民呼必应12345”工作。

八、政策规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九、大数据和科技股。拟定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统筹全局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组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资产管理和运用,统筹全局政务数据共享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科普活动;研究分析、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牵头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动态更新。

十、国土空间市政交通规划贯彻落实市自然资源资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室内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审核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开发利用的市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负责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布工作;指导村庄规划工作;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组织市政管网、交通、道路综合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工作;统筹、研究市政交通各专项规划的空间布局。负责卫东区域内大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及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论证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一、详细规划股。协助市局对重要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查工作;研究拟订有关规划实施和用地规划管理的政策和规则制度;根据控规和上位规划科学划定城市更新、土地收储以及征地的规划实施范围,落实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高度等技术指标,合理安排地块巩固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要求,并提出实施建议;负责城市景观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研究,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及技术标准的制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与技术审查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区基础测绘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全区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国家测绘准、测绘系统;规范和监管全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拟订全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组织实施监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贯彻落实省、市各类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十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组织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十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督股贯彻落实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并对活动进行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临时用地办理。

    十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木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区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市级以上建设项目用地初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

   七、耕地保护监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

   八、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办公室(万人助万企、营商环境)负责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任制落实;监测分析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态势;建立完善市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土地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督察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则,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工作部署,协调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承担对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执法监察股。监督检查土地、规划管理法规的实施情况;协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全天候遥感监测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大棚房等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一、鸿鹰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十二、东高皇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十三、北环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十四、申楼自然资源中心所。

以上各中心所主要承担辖区内土地、规划、测绘违法的巡查、发现、上报、协助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的核查和整改;负责辖区内“一网两长”制工作;配合市局执法二大队做好各类土地、规划、测绘违法现场的勘查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