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09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平顶山市尖峰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卫东区优宝华灿幼儿园、平顶山市卫东区阿兰贝尔幼稚园3家就业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确定对3家见习单位6名见习人员拨付见习补贴6.62万元。其中平顶山市尖峰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申请1名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补贴8800元;平顶山市卫东区优宝华灿幼儿园申请2名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补贴14000元;平顶山市卫东区阿兰贝尔幼稚园申请3名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补贴43400元。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
监督电话:0375-399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