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平顶山市海美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我局对平顶山市海美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到期换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平顶山市海美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到期换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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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证号 | 发证时间 |
1 |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平卫环许可危废字(2022)01号 | 2022年5月17日 |
附件:1、海美壳危险废物到期换证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