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平卫市监罚字【2021】S—73号 | 罚款 | 卫东区陈氏食品商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卫东区陈氏食品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92410403MA461WCD5X | 陈奎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0.6万元 | 0.6 | 2021/12/13 | 2022/12/13 | 2022/12/13 |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10403352043522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