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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卫市监处字【2021】G—0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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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市监处字【2021】G—09号

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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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

罚款,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已执行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