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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卫市监罚字【2021】S58、5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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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市监罚字【2021】S—58号卫东区亚莉面食加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卫东区亚莉面食加工部92410403MA40X12Q2D秦亚莉《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1.8万元2022/10/09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卫市监罚字【2021】S—59号平顶山市冉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平顶山市冉升商贸有限公司91410403MA44PANU35张冉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3、罚款19.78032万元2022/10/19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