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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公 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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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东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之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同时具备相对应的学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卫东区大学生村干部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若具有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8.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已被卫东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30日9:00至2021年7月2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7月3日17:3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若不重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4日17:3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7月4日上午8:30-11:30到卫东区教体局(新华路中段)二楼209室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笔试加分政策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东区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2.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1:30到卫东区教体局(新华路中段)二楼209室,提交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因此对报考人员产生的影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在职人员须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A4纸复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特别说明:

(1)在职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已具备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卫东网发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卫东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解决事业编制(若服务期内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优先解决事业编制)。

(二)新聘用人员根据成绩选岗,岗前培训结束后上岗。

(三)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卫东区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五)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63755

咨询电话: 0375-7663768

 

附件:

1.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

2.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

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

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学科岗位一览表

 

序号

学科(岗位)

岗位代码

数量

备注


1

小学语文

101

25



2

小学数学

102

20



3

小学英语

103

5



4

小学体育

104

10



5

小学美术

105

10



6

小学音乐

106

10



合计

80


 

 

 

 

 

 

 

 

 

附件2: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加分申请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及代码


加分项目


服务单位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明人


单位、职务及电话


本 人

承 诺

 

本申请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2021年   月   日

 









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3: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工作

单位


 

           同志,系                        (单位)在岗职工,该同志自          月至          月在我单位工作。

现同意该同志参加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如被录取,我单位同意并协助其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党团关系等转移手续。

我单位的性质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

该同志的用人形式为:(在编、人事代理、政府购岗、聘用制、劳务派遣、其他)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主管部门

(公章)                             (公章)

注:无主管部门的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

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参加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自          月至          月在卫东区工作,服务已满    年,考核合格。

 

 

特此证明

 

                        

            

卫东区委组织部(盖章)

                

 

 

 

 

2021年招聘第十三版 人社局修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