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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东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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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卫东区教体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加快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确保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教体局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中,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查处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提前招生等行为。

2.制定方案,强化落实。教体局结合我区实际,抓住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突出矛盾,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等方面,科学制定了《卫东区义务教育阳光专项招生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和平稳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为确我区招生的顺利进行,区教体局科学划定了各小学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政策、划分范围、报名条件等重要信息,并在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各学校将本校的招生范围制作成版面放在校门口,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家长。

4.严肃纪律,规范落实。各校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所有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教体局充分考虑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保证辖区内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2.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在行政大厅统筹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区启智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校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三、狠抓政策落实,促进卫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我区制订了《卫东区关于规范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校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于10月底完成全部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2.全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我区认真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方案》,提前做好热点学校的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摸底,确保本区域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同时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今年全区招小学一年级新生4055人,同比去年下降1000人,初中招生326人,同比去年上升130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效显著

 

            卫东区教体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