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6月28日印发了《卫东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能合理反映水资源缺少程度和环境成本,价格杠杆对推动节水的作用未得到合理发挥,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文件依据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87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一)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
(二)建立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水权制度。
(三)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四)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和节水技术推广。
(五)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
(六)加强水费计收和使用监管。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二)逐步实现成本定价。
(三)实行终端分类水价。
(四)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一)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二)建立节水奖励机制。
(三)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奖惩结合,建立激励机制。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八、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卫东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